韩城市象山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依法治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确立“依靠”方针,提高民主监督水平,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依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了贯彻落实陕教工[2005]34号、韩教党发[2006]15号、韩纠发[2007]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制订、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查处室办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抓好整改工作。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建立校务公开监督机制,督查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收集、保存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每学期组织教代会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对校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操作程序。
2.学校收费: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食堂伙食开支情况;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和困难资助等。
3.学生管理制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学生的奖惩制度;学生评优评先资格、条件和结果。
4.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与实施情况。
5.其他需公开的有关事项。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校产管理制度和经费收支情况。
2.学校内部干部选拔程序、干部考察和党员发展公示。
3.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和预算决算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
4.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进修、调动和技术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教职工福利与工资奖金分配;其他设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相结合,以不定期公开为主的方式向校外或校内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每年召开一次,学校可通过党政工联席会议、校务会议及教职工会议、教职工座谈会等,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及时公开校务。
2007年7月修订